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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相告!长三角地区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互认来啦!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部署,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司法厅(局)、市场监管局、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互认应用是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制度创新,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市场监管局、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络会议,加强对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工作指导,协调推进长三角地区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工作。
加强工作协同,推进措施落实通过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在查询企业登记档案信息的场景应用设计,加强跨省市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深化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应用,以电子证照取代实体证照使用, 实现实体证照免带免交。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执业律师通过上海“随申办”APP、江苏“江苏政务服务”APP、浙江“浙里办"APP、安徽“皖事通"APP进行电子证照申领、亮证及备查。司法行政部门要统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调查函,将律师执业证相关要素嵌入律师调查函,用于核验电子证照并存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律师调查函,查验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或使用相应APP、扫码设备,对律师出示的律师执业证电子证照二维码进行扫码核验),不再要求律师提交律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调查函(样版)
来源:安徽律协
编辑:张倩 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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